【榜样的力量】柳小敏——平凡岗位坚守初心的女法官

作为坚守基层法庭19年的法官,为乡亲们解决各种法律疑问、调解各种纠纷始终是柳小敏法官不变的工作重心 。自2017年5月主持大福法庭工作以来,审结家事案件561件,调撤342件,调撤率达60.96%。在办案过程中,她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、修复和治疗作用。运用诉前调解、庭前调解、诉中调解,将调解贯穿案件审判全过程,让每个家庭真正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关怀。
柳小敏法官坚持勤勉敬业,高效办案,在大福法庭主持工作期间,共办理各类案件1445件,平均办案周期21.3天,无超审、无涉诉缠访案件。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在院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。办好案是她的原则,不论当事人身份如何、诉讼标的大小、案情难易程度,她始终保持高度责任感,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作为法庭负责人及员额法官,柳小敏法官始终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工作理念,用实际行动践行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承诺。她充分利用车载法庭奔波在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,午间开庭、夜间法庭、假日法庭是她的工作常态。面对老百姓的感谢,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“这是我的工作,是我应该做的。”
柳小敏法官信奉“清清白白做事,干干净净做人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、新时代政法干警“十个严禁”。无论在哪个岗位,始终做到严于律己,坚守底线,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,她时刻要求自己依法依规,坚决不办“关系案、金钱案、人情案”,确保所办案件都经得起“三关五问”考验。
审稿:龙文辉
编辑:龚 杰